微博蓝V指的是在微博上获得了蓝色的V标志,它表示认证用户的身份真实性和专业性。
蓝V一般分为个人认证和机构认证,个人认证是指在微博上获得了认证用户身份的普通个人用户,而机构认证则是指在微博上获得了认证用户身份的机构、官方账号等。
蓝V认证可以提高用户在微博上的信任度,增加其影响力。
为了给自己昵称为“首都政务”的新浪微博账号申请“蓝V”政府性质认证,男子姚某伪造北京市政服务管理局出具的认证申请公函,并用该公函向新浪微博申请微博“加V”认证并被通过。
4月6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上述案件的一审宣判结果,被告人姚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北京大兴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姚某于2019年10月间,为将其使用的昵称为“首都政务”的新浪微博账号申请“蓝V”政府性质认证,在其位于大兴区的暂住地等地,伪造北京市政服务管理局出具的认证申请公函,并用该公函向新浪微博申请微博“加V”认证并被通过。
被告人姚某供述,涉案的新浪微博账号最初叫“北京市政局”,后来又改名叫“首都政务”。
“我申请这个号的目的就是想认证一个政府方面的‘蓝V’认证,相当于官方认证。
”
于是,被告人姚某从网上下载了一个“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文件,用电脑画图软件将红色公章扣下来,然后按照新浪《政府机构官方微博认证申请信息表》的相关内容进行填写,最后在落款处把假的公章电子版盖上。
被告人姚某说,提交后一个星期左右,新浪微博就通过认证了。
姚某说,他用这个号转发过文章,自己没有发过。
另据鉴定结论,姚某患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症、属于精神病范畴。
案发时处于发病期,因受精神症状影响,作案时辨认及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大兴法院认为,被告人姚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已经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鉴于被告人姚某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中国青年报
复制本文链接攻略资讯文章为拓城游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