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紫狂笔下的文字世界?深入探索紫狂的文字,我有幸领略了他的三部力作:
1.丹杏
这篇作品的独特魅力在于它的结尾,它以官妓的赎身金,巧妙地揭示了权力与女性命运的复杂交织。
其中,何清河这个角色的塑造,既富有深度,又令人印象深刻,他的人生抉择与现实的冲突,展现了个人力量在大环境下的微小与无奈。
在另一部作品《惊尘溅血,又名萝卜白菜》中,结尾同样引人深思。
主角凭借超凡的武功与意志,却无法阻止世界无情的规则吞噬他的世界。
在这里,个人的奋斗与命运的无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揭示了个体在宏大的历史洪流中的渺小。
而《朔月房心,又名雪芍》则是一部关于复仇与正义的沉痛探寻。
主人公为了正义不惜一切代价,但问题在于,正义的手段是否永远正当?代价是否与正义等值?这部作品挑战着读者对道德边界和牺牲的理解。
紫狂的文字世界,就像一面镜子,反射出人性的复杂与社会的矛盾,每一次翻页都是一次心灵的触动。
他的笔触深入骨髓,让读者在故事中体验到情感的激荡与智慧的碰撞,值得我们反复品味与思考。
讲这事确实有点离谱。
作家李鑫,也叫龙璇或者紫狂,因为他写的《六朝》系列小说,被控“涉嫌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最后因为稿费30万块钱,被判了10年。
这作家写小说挣钱的事,大家也都明白,这判个10年,怎么感觉有点“用大炮打蚊子”的意思?就像把普通的鸡蛋说成是恐龙蛋一样夸张。
不过,家属对这事可是相当不服气。
他们觉得这审查的过程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14天就把39部,总共2亿字的书都给看完了?你想想,一天要读的量差不多得有23本《三国演义》那么多。
这种审查速度,简直就像说猫能飞上天一样,完全不符合常理。
所以他们认为,这样的鉴定根本没法作为判刑的依据,得赶紧上诉。
而且,对于说“涉淫”这事,家属也承认书里确实有些两性描写,不过那可不是为了博眼球,而是为了推动剧情发展、刻画人性,就像电影里有些镜头一样,不是为了恶俗而恶俗。
家属还提出,法律明文有规定,带有艺术价值的作品不能算淫秽物品,结果李鑫的书里虽然有点不避讳的两性描写,但根本没到那个程度。
按道理来说,这些内容是为了剧情服务,不该直接给扣上这么重的罪名。
就像是打个小篮球,却被说成踢了场世界杯,这个帽子扣得未免太大了。
在审理的过程中,二审拖了快一年,李鑫的律师几次想请专家出庭或者让鉴定人员站出来说清楚,都没成功。
家属这边更是不断地提交证据,30多个读者还实名作证,说李鑫的作品没什么特别出格的内容。
但最后呢,法院就是坚持原来的结论,只补充了一张纸的说明,给人一种“走个形式”的感觉。
法律界的人也发话了,有些大V和律师就提出,性描写跟淫秽这俩词可不是一回事。
写点带颜色的东西不代表就犯法,但要是被认定为淫秽,那在法律上可就是大罪了。
问题就在于,这个鉴定到底是怎么做的?标准清不清楚,程序合不合理,鉴定人员是不是有资质,这些问题全都没个说法。
再一个,就是作品有没有文学或者艺术价值,法律上也有明确规定,但这个案子里,根本就没看到有谁认真评价过作品的艺术层面。
整个事情让人感觉不只是李鑫一个人的问题,而是牵扯到创作的尺度到底在哪儿。
很多人也在说,现在的环境下,一不小心就被说成是“擦边球”,搞得创作的空间越来越小。
网友的看法也挺分裂的。
有些人直接说李鑫这罪不冤,觉得他的书确实写得过了头,甚至说他写的那些紫玫、雪芍、丹杏之类的书,如果真拿出来细看,判得不止十年。
还有人建议他在监狱里多“活动活动”,意思就是改善一下里面的待遇,别硬碰硬。
但也有不少人站出来为他鸣不平,觉得这种判决让创
这个案子还牵扯出不少法律上的争议。
有律师直言,像这种涉及作品内容的鉴定,根本不该完全由警方说了算。
尤其是在判断文学作品是不是淫秽时,法律要求非常严格,得考虑作品的艺术价值,不能因为里面有些露骨的情节就一棍子打死。
可是在这个案件里,不仅鉴定过程让人怀疑,就连整个审理也缺乏透明度,搞得好像是“闭门造车”。
再说了,李鑫这边的律师多次申请专家出庭,法院却一再拒绝,这种操作不免让人觉得有点“心虚”,仿佛不敢让更多专业人士介入。
家属和支持者也一直呼吁司法公正,希望判决能真正做到有理有据,而不是靠一些模糊的标准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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