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商是中国旧时商业活动中为买卖双方说合交易并抽取佣金的居间商人。
汉时,为牲畜买卖双方说合的牙商称“驵会”。
唐牙商发展到各种买卖。
名称也有多种:
牙侩,《新唐书·张又新传》:“尝买婢迁约,为牙侩搜索陵突(即欺侮)。
”
牙郎,《旧唐书·安禄山传》:“及长,解六蕃语,为互市牙郎。
”
牙人,《旧唐书·食货志》:“自今已后,有因交关用欠陌钱者,宜但令本行头及居停主人、牙人等,检察送官。
”
牙子,《旧唐书·卢杞传》:“市主人、牙子,各给印纸。
”明有官牙、私牙之别。
官牙由政府指定,私牙也须政府批准并取得印信文簿后始得营业。
牙商须领牙帖,按期缴纳牙税,并负有代官府征税的责任。
清沿明制。
到近代,牙商又称“经纪”。
简介
“牙商”,即“牙行”的商人,它是撮合货物销售的中间人。
古代时“牙”是“互”字的俗字,“牙市”亦即“互市”,“牙人”即“互人”,意思是互通有无货物的人。
它最早出现在一千多年前的唐代。
据《旧唐书》载:“禄山为互市牙郎”,意思是安禄山这个人曾经当过商品买卖的中间介绍人。
起源和发展
起源很早,汉代称说合牲畜买卖的牙商为“驵会”。
唐朝发展到各种买卖,有“牙郎”、“牙侩”、“牙人”、“牙子,,等名称。
唐末以后,营业范围扩大,牙商众多,才有行会组织“牙店”,或称“牙行”,负有代官府监督商人纳税之责任。
明代有官牙、私牙之别。
官牙由政府指定,私牙也须政府批准并取得印信文簿后始得营业。
据《清会典》记载,清代“凡城庙衢市,山场镇集,舟车所凑,货财所聚,择民之良者,授之帖以为‘牙侩’,使之辨物平价,以通贸易。
”清代严禁州县滥发牙贴,禁止私立牙行。
牙行所领凭证称为“牙帖”。
牙帖分三等九则,但同等同则税银复有参差。
清朝末年,同官县(今铜川市)领有三张牙帖,其中杂货行、炭行、陈黄红粟行各一张,都属三等下则。
牙行交纳的贴费及税银合称“牙银”。
清末,陕西省额定牙税银2265两2钱,其中同官县额定20两。
到了近代,牙商又称“经纪”。
其经营活动,以乾县骡马部为例:经纪人随时观察着市场的动向。
当他发现有人牵着牲口入市后,便主动迎上来,问道:“唉一乡党,你来了。
你今天拉的牲口想要个啥价呢?我给你帮忙,找个合适的(买)主。
”卖主同意后,经纪人便仔细相牲口。
他们都有相牲口的丰富经验,掌握不少相牛相马的谚语。
例如:“牛五岁生六牙,六岁生边牙,七摇八不动,九岁如钉钉,十岁裂开缝,十二岁后牙提升”。
“耳朵插花,不聋便瞎”(牲口耳朵前后错开摇摆,耳朵和眼睛有毛病),“两眼暴红筋,不咬便抵人。
”“前峰高一掌,犁田如水响;腰长肋巴稀,定是懒东西”。
“鞭子尾巴,案板脊梁,乌眼黑蹄,拉断铁犁。
”等等。
经纪人当着卖主的面,指出牲口的缺点,要求降低售价。
此后,他们用“捏码子”的方式讨价还价。
经纪人接着找到买主后,赞扬牲口的优点,又用“捏码子”来商议价钱。
成交时,卖主给经纪人一笔佣金。
代表地区
福州解放前有两处最大的牙行集中地,一在今五一广场东边水部的“羊牙”。
它是一个贩卖活羊的大市场,凡福清、长乐、罗源等地的养羊户,把羊运到福州水部“羊牙”,交给牙行老板代为出售。
另一处是“水果牙”,位于今台江区达道路,那里集中从长乐以及福州郊区农民运来的荔枝、龙眼、柚子、香蕉等四季水果,寄在牙行代卖。
而小商小贩则从牙行批发零售。
牙行老板向寄售者收取佣金,等货物全部批售后,才向寄售者发给钱款。
凡从事牙行业者叫“牙郎”,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领取“牙贴”,等于今天的营业执照,每年缴纳牙贴银税,称为“牙税”。
其他含义
此外,“牙”又是“衙”的正名。
明清时代的官署称“衙门”,其实它是“牙门”的讹称。
因为汉代时候,官府所在地的大门上,都绘刻有一只兽头,开口露出巨牙,以示威严。
尤其是军队营帐前竖的大旗上,都绘绣有虎头虎牙。
那些当官的人往往受人钱财贿赂,所以对于贪赃的官吏,便称为“牙门千匹”,正如民谣所说:“牙(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
□张彦台
牙商是中国旧时商业活动中为买卖双方说合交易并抽取佣金的居间商人,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
在古代,当人们进行原始的商品交换时,由于信息匮乏、知识有限,往往并不清楚对方农副产品或手工业品的实际价值。
为了维护各自利益最大化,人们往往把时间浪费在讨价还价上,由于互不相让,交易往往失败。
于是,专司居间业务的牙商便应运而生。
对于为什么称居间者为“牙”,并未有定论,目前存在三种不同观点。
其一,民间比较流行的观点,即牙商最早出现在牲畜行业,其能够根据牲畜的“牙口”判断牲畜的年龄,同时牙商要想促成交易达成,大多伶牙俐齿,巧舌如簧,沟通买卖双方,靠嘴吃饭。
其二,日本稻叶君山氏和中国金国宝等学者认为,“牙”通“衙”,在唐代有特殊的含义,特指官府。
牙商实际上为官府工作,即归“衙门”管理,于是称之为“牙”,继而延展出“牙郎”“牙侩”“牙保”等称谓。
其三,宋人考证的结论是:唐人书写“互”字为“牙”,即“牙”是“互”字的讹传。
于是,从唐代开始“互”变成了“牙”,由此便有了“牙”的称谓。
从历史发展的脉络分析,笔者比较赞同第三种观点。
《旧唐书·安禄山传》记载:“(安禄山)及长,解六蕃语,为互市牙郎。
”《资治通鉴》中也记载,安禄山及史思明均为“互市牙郎”。
胡三省作注曰:“牙郎,驵侩也。
南北物价定于其口,而后相与贸易。
”古代,称中央王朝与外国或异族之间的贸易为互市,在互市上从事居间行为的人称为互市牙郎,逐渐演变为牙郎,安禄山和史思明属于唐朝的居间商,即牙商。
在商业贸易中使用牙商,属于中国古代民间商业文化习俗的范畴。
春秋战国时期,牙商便出现在牲畜交易市场中。
《吕氏春秋》载:“段干木,晋国之大驵也,学于子夏。
”驵为驵会,即后世之牙侩。
在古代社会,农耕生产、交通运输、对外战争,牛、马均不可或缺。
与“抱布贸丝”或沽酒称盐的零散交易不同,牲畜的买卖属于大宗交易。
作为“驵”“驵会”的牙商者,具备从“形容筋骨”中判断牛马年龄、性情、健康与否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评定出一个双方均可接受的价格,达成交易。
秦汉至南北朝时期,牙商的职能不单单局限于牲畜行业,逐渐兼营其他行业,但由于商品交换相对落后,牙商的主要职能仍然是促成交易的经济职能。
在这个时期,官府并未介入牙商的商业活动,牙商主要是依靠诚实可靠的技能和公平公正的态度在商品交换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得到买卖双方的认可。
唐宋时期,随着社会分工逐渐细化,牙商的身影迅速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商品交换中,其职能范围不断扩展,除了原有的斡旋交易、评定价格外,新的职能也随之产生。
官府也逐渐介入牙商的商业活动中来,牙商逐渐被官府使用,进行商业统制,促使牙商具有了公法性职能。
《旧唐书·食货志》记载,官府第一次赋予牙商监督商人的权利,对以后牙商职能的变化有重大影响。
明清时期,“官牙制度”正式成为全国通行的制度,牙商被官府正式引入商业控制中,牙商应差成为常态。
牙商在促成交易的经济职能以外,被赋予了一些管理市场、协助征收商税、承担差徭役、维护市场治安和商业秩序的官方职能。
这导致牙商并非仅仅是单纯的商人,成为集商、官、吏于一体的商业群体。
新中国成立后,牙商在城乡各级市场中参与商业贸易活动。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牙商在市场中一度消失。
改革开放后,牙商以新的称谓——经纪人开始从事经营业务。
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渐完善,经纪人已经存在于各行各业,并参与到商品、金融(外汇、证券、股票、保险等)、科技、房地产、劳务、文化艺术等领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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