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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拍摄影师的主要工作是什么(帮忙拍照+陪同游玩,“陪拍”新模式火了!双方权益如何保障?)

2024-06-20 17:12:12|网友 |来源:互联网整理

陪拍摄影师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1.陪拍摄影师的主要工作是陪同旅游并拍摄。

在旅行过程中,他们不仅负责为游客提供专业的摄影服务,还要根据游客的需求和喜好,量身定制拍摄方案,让游客在愉快的旅游过程中留下难忘的回忆。

2.对于许多年轻人来说,他们或许并不满足于传统的旅行方式,而更愿意选择一种充满个性和创意的旅游体验。

而“陪拍”正是一种符合这种需求的旅行方式。

通过聘请一位专业的陪拍摄影师,游客可以获得高质量的摄影作品和独特的旅游体验。

3.同时,陪拍摄影师还可以为游客提供一些旅游建议和帮助,使他们在旅行中更加顺利和愉快。

4.约拍和陪拍的差别介绍:约拍是模特和摄影师互帮互助,用报酬吸引优质摄影师或模特合作的方式,后来也发展为普通人与摄影师合作的一种拍照模式。

简单来说,约拍的最终目的是以创作出片为主,为此,约拍可以提供简单的妆造设计、服装搭配思路和风格背景选择等,看重摄影师和模特之间的沟通和信任,且通常对摄影师和模特之间的要求比较高。

5.而陪拍则更像一门早饥生意。

摄影师大多是摄影爱好者,模特也多是普通人,对照片的专业性、精致程度的要求没那么高,常用目的是产出紧跟审美潮流的朋友圈旧图,能够提供精致有趣的生活记录。

对于有闺蜜或男朋友一起出游的人来说,陪拍工具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朋友拍照技术不佳或不好意思让朋友当拍照工具人的顾虑。

陪拍摄影师的主要工作是什么(帮忙拍照+陪同游玩,“陪拍”新模式火了!双方权益如何保障?)-第1张图片-拓城游

帮忙拍照+陪同游玩,“陪拍”新模式火了!双方权益如何保障?

视频介绍

央视网消息:近期,物美价廉的“陪拍”服务在各个社交平台上掀起热潮。

摄影师不仅为客户提供造型、拍摄、修图的服务,还可以陪同游览、推荐景点,这样的服务关系,更像是客户请到了一位又能陪玩又能帮忙拍照的好友。

但随着“陪拍”热度的上升,陪拍者和客户间的纠纷也逐渐显露。

通过社交平台联系到的摄影师,水平不一,一些客户因成品质量没有达到预期,拒绝支付费用。

因“陪拍”多是口头协商,逃单时有发生,有的摄影师付出了劳动,钱款却难以追回。

在履行“陪拍”服务的过程中,此类因责任划分不清、追责困难等问题引发的争议还有很多。

天津晓章律师事务所高晨超律师表示,目前“陪拍”者提供的服务水平高低不一,并且大部分的“陪拍”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对服务的质量未作具体约定,因此“陪拍”者和客户有可能在“陪拍”履行过程中产生一定的争议。

建议做好相关问题的具体约定,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所依据。

《新闻+》记者:“陪拍”服务构成劳务关系吗?

高晨超:劳务关系是指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一种特定的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依据这个概念,陪拍摄影师作为劳动者提供服务,而客户向劳动者支付了一定的报酬,这种关系应该被定义成法律中的劳务关系。

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不仅有书面合同,口头上的协议同样可以构成法律上的劳务关系。

因此,部分“陪拍”服务虽然没有书面协议,但也构成劳务关系。

《新闻+》记者:拍摄成品质量没有达到预期,客户可以毁约吗?

高晨超:这里可能涉及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拍摄的质量没有达到双方口头约定的标准,或者因为时间、天气等因素导致拍摄的张数变少,这种情况有可能构成法律中的瑕疵履行,那么客户可以要求对方减少价款,或者要求对方进行重新履行。

第二种情况,如果拍摄的质量和双方约定的完全不一致,例如,出现了与约定的拍摄背景不匹配的情况,摄影师就有可能构成根本违约,客户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费用。

此外,在赔偿方面,如果摄影师已经完成约定的义务,但客户以照片质量不行为借口拒绝支付尾款,这种情况下摄影师可以向客户追偿,要求客户支付尾款。

如果摄影师逃单,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定金罚则,客户可以向摄影师追偿,摄影师需要双倍退还客户定金。

《新闻+》记者:未成年人可以接单“陪拍”服务吗?

高晨超:未成年人接单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必须与未成年人的智力、能力相吻合。

举一个例子,7岁的孩子大概率是没有能力接单的。

第二,需要经过未成年人父母的同意。

但是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客户不会和摄影师的父母联系,因此不建议找未成年人“陪拍”。

另外,因为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与其发生争议、纠纷,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追责时,就需要将他们的父母作为共同被告。

因此无论是从起诉的程序,还是从实体的审理上,此类案件相较于其他案件来说追责是比较困难的。

《新闻+》记者:在“陪拍”过程中还有哪些潜在风险?

高晨超:潜在风险有以下两点。

第一,人身风险。

游玩时,人多拥挤等原因容易导致人身伤害。

如果在“陪拍”过程中摄影师出现人身损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受到损害的,双方根据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因此客户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有可能要对损害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第二,目前“陪拍”者提供的服务水平高低不一,很多“陪拍”者都要求客户前期支付一定的定金,并且大部分的“陪拍”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只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对服务的质量未作具体约定。

因此“陪拍”者和客户有可能在“陪拍”过程中产生一定的争议。

因此建议,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专门规制这个新兴行业,另一方面需要作为客户的我们注意自身安全,尽量在照片质量、拍摄时间以及其他的一些相关问题上与“陪拍”者进行具体约定,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后期出现争议时,可以走相关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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