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选择和购买商品时,都习惯不看质量先看“牌子”。
比如,很多消费者去外地游玩时,都会选择当地一些挂着“老字号”牌匾的饭馆就餐。
今后,这些由地方评选认定的所谓“十大品牌”“老字号”等牌匾将消失不见。
有数据显示,目前,由地方政府认定的著名商标大约有1万件以上,全国4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除个别地方外,都分别以各种形式规定了著名商标制度,而且几乎都是以行政认定的方式。
在全国各地已实行了十几年的地方著名商标制度将面临终结,有关地方性法规将被清理,地方上“十大品牌”“老字号”等评比也将被叫停。
突然实行了十几年的地方著名商标突然被废止?这起事件的缘由又是如何呢?来和八戒知产看看是怎么一回事吧:
今年5月,来自全国二十多所大学的108位知识产权研究生联名致信法工委,指出部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规定了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制度。
这些地方立法大多规定地方“著名商标”采取“批量申报、批量审批、批量公布”的认定模式和“一案认定,全面保护;一次认定,多年有效”的保护模式,不符合现行商标法的立法本意和国际惯例。
建议对有关著名商标的地方立法进行审查。
法工委认为,地方规定的著名商标制度在运行之初对鼓励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
但由政府对著名商标进行认定和特殊保护,存在着利用政府公信力为企业背书、对市场主体有选择地给以支持、扭曲市场公平竞争关系等问题,在操作过程中也滋生和带来了一些弊端。
对于地方著名商标的制度改革,有人认为,这种做法更有利于市场,是维护我国法律体系内在科学和谐统一的重要手段,也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
你怎么看呢?
据央视财经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近日表示,对于过去评名牌、评著名商标的政府行为2019年将一律取消。
“在政府的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上只有黑榜,只要违规了,处处受限。
企业做得好,消费者的口碑就是你最好的红榜。
”
取消政府行为的商标、名牌评选,无疑是一次鲜明的公私信用分离,这将有助于把政府负面清单管理理念落实到具体的细节中。
众所周知,商标和企业的著名品牌,是一种商业信用,需要企业在市场中争取而来。
确切地说,一家公司的商品和服务好不好,是由市场说了算,是消费者对其信任评价的汇聚结果。
政府或者代表政府的组织参与,甚至主导著名商标、名牌的评选,实际上就是将政府的公信力出借给特定企业,是公权力的越位,其后果就是政府为企业的市场行为信用背书。
实际上,政府为公司信用背书很可能带来极其负面的影响。
三聚氰胺事件就是最典型的案例。
这种案例其实不少,不仅损害了企业信誉,也损害了政府公权力形象,毕竟该品牌的获评就有政府行为。
因而,政府不再参与评价企业的商品和服务水平,政府和市场主体的信用得到有效明确,是政府充分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体现。
这将有助于政府的公正执法,以及市场的公平、透明、公正竞争。
这也有助于政府理直气壮地将一些企业黑榜公示出来,在真正意义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事实上,要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转就是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十九大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写入党章,就是基于这点,现代政府治理就是要让政府致力于公共外部性的治理,即为维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而向市场提供防护型保障体系和透明性担保体系等公共服务,为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进行公平、透明和公正的市场竞争提供有效保障,进而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因此,要真正禁止政府行为参与到著名商标、名牌评选之中,要给市场稳定的预期,还得有更具体的规定、有效的程序保障。
如果缺乏“正确地做事”的程序保障,对政府的越位行为就难起到实质性的规范效用。
某种意义上,取消政府主导的著名商标、名牌评选,是基于负面清单管理的“放管服”改革的具体落实,是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积极举措。
让市场的归市场,这也是其最根本的旨归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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