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5 13:36:20|网友 |来源:互联网整理
一、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参保人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个人用户登录”。
进入个人页面后,按提示注册登录查询即可。
二、自助终端机:自助终端机设置于各区县社保中心。
参保人只需携带社保卡,在所参保区县的自助终端机查询相关页面,输入身份证号、社保卡上的条形码编号等信息,查询社保缴纳情况。
三、电子邮件:参保人需通过所在单位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提供电子邮箱地址,北京市社保中心将通过电子邮件为参保人发送电子版对账单。
四、柜台:北京市各区县社保中心或社保所柜台工作人员可帮助参保人查询、办理相关手续。
参保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经过经办机构服务人员核实后,查询相关信息。
五、12333:北京市12333已向社会开通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电话查询服务功能。
参保人员可随时拨打12333热线,根据语音提示选择,进入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模块,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及社会保障卡卡号后,便可查询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包括缴费单位、年限以及基数等,还可以查询养老金账户的累计金额,同时,还可查询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六、微信: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已发布移动客户端APP和微信公共服务号,参保的在职职工只需扫一扫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的二维码便可通过手机查询个人参保缴费信息、社保卡办卡进度、定点医院、社保相关政策等,使用起来还是比较方便的,包含“我的社保、社保专题、服务信息、用户设置”等四个栏目、17项社保服务信息。
“我的社保”栏目,可查询参保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定点医院、获取对账单的方式、社保卡制卡进度等个人参保信息和缴费信息,以及阅读消息中心推送的相关消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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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介绍
社保费缴纳优化流程,减轻办事负担。
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
自2024年1月1日起,缴费人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不必在多部门间“来回跑”。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
据了解,目前本市社会保险费采用缴费人先向人力社保、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由上述两部门核定应缴费额再推送税务部门征收费款的方式。
也就是说,缴费人需要分别向人力社保、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向税务部门缴费,造成“多头跑”“来回跑”的麻烦。
此次新政施行后,申报和缴费两个社会保险事项统一为向税务部门一家办理,由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降低办事成本。
实行自行申报后,缴费人还可以利用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征管信息系统对缴费工资、缴费明细等信息进行查询、确认,进一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公告显示,自行申报针对的具体范围包括两类,一是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其他补充社会保险费等;二是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中,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0日至25日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于每月8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选择采用自行缴费方式或批量扣款缴费方式。
税务部门为缴费人提供“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申报缴费渠道。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申报、缴费等业务,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京通”小程序、社保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北京税务服务号等渠道,向税务部门办理申报、缴费等业务,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缴费。
因环节减少、渠道增加,缴费人办理申报缴费业务将更加便捷高效。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税务部门需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升级,2023年12月27日0:00至2024年1月1日8:00,全市社会保险费查询、凭证及相关证明打印业务暂停办理。
2023年12月25日20:00至2024年1月1日8:00,人力社保部门暂停办理线上线下社会保险登记相关业务,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线上线下社会保险登记相关业务。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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